各区科协、妇联,市学会、基金会、各基层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表彰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相关科技创新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和团队,激发广大女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业创造热情,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智慧和力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继续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21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评选工作。
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全国奖励个人名额不超过20名、“团队奖”名额不超过5个,北京地区可提名候选人5名、候选团队2个;2021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全国资助人数不超过5名,北京地区可提名候选人3名。为做好北京地区的提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特别注重提名创新团队中的领军人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二)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
1.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评选条件,团队结构稳定、合理,主要成员须有女性科技工作者。
2.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3.团队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三)2021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
2.从事基础科学、生命科学或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提名程序
(一)各区科协在征求区妇联的意见后,提名本区的初步人选或团队;市科协、市妇联所属各团体提名本系统、本单位或本学科领域的初步人选或团队,报提名工作办公室。一个工作单位同一学科领域原则上提名1名初步人选或1个团队。
(二)提名工作办公室按照评选条件,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三)市科协和市妇联组织相关学科专家组成提名工作评审委员会,对初步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提名人选。
三、提名工作要求
(一)每位被提名人须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团队奖(负责人)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中的一项。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提名质量。
(三)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注重关注在科普、智库、扶贫、民间科技外交等领域的科技服务情况。提名表中所列成果贡献应以在北京地区做出的为主,候选人(团队)应为该成果的主要贡献人或主要完成人。
(四)候选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
(五)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也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六)提名单位和候选人、团队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材料不实或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均按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获奖和资助资格。如候选人或团队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或团队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七)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须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八)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登录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输入推荐码“441A20”确认后,在线填报材料,其中包括提名表和有关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请于2022年2月25日前在线填报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材料不能更改。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材料填报成功后,使用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下载打印《提名表》,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书面材料包括:
1.提名工作材料
提名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提名工作开展情况、提名单位审议情况,以及候选人在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学风道德等方面的评价等,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材料
(1)《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提名表》原件一式6份。提名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提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请勿另附封面,左上角简单装订)。
(2)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册,与电子材料一致)。
3.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团队材料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候选团队提名表》原件一式6份。提名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提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请勿另附封面,左上角简单装订)。
(2)附件材料1套(涉及内容与电子材料一致)。
4.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材料
(1)《2021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表》原件一式6份。提名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提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请勿另附封面,左上角简单装订)。
(2)博士生请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1份,需写明专业及拟毕业时间;在站博士后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及工作协议复印件1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候选人所在单位(学校)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1份。
(三)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
上述书面材料由提名渠道于2022年2月28日前邮寄或快递至北京市科协创新服务中心,逾期无效。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北京地区提名人选(团队)确定后,候选人(团队负责人)须另行报送《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人(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人(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此表。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北京市科协人事部负责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北京地区候选人的提名组织工作,北京市科协创新服务中心负责网上系统填报指导及材料接收工作。
(一)北京市科协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璐、刘依然
联系电话:67235949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业部农机鉴定总站B座5层512室—北京市科协创新服务中心人才工作部
(二)北京市科协人事部
联系人:郭东艳
联系电话:84644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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